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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欺凌 保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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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官琳悦  发布时间:2024-10-13 10:43: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欺凌现象,近日,大洼区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法官走进大洼区第三小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 保护少年的你”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课堂上,法官结合学生的年龄阶段和心理发展特点,向学生们讲解校园欺凌的含义及种类,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对校园欺凌要承担的民事、刑事法律责任进行重点讲解,通过一问一答的互动方式,引导学生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高学生们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最后,法官呼吁学生们要与他人友好相处、明辨是非、避免冲突,如果遭受校园欺凌,一定要向周围的人求助,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既不要做校园欺凌的“旁观者”,也不要做“受害者”,更不能做“欺凌者”。

下一步工作中,大洼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聚焦未成年人的法治需求,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助力建设平安校园,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基石。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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