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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启新程 与“法”共行——盘锦中院举行宪法宣誓并组织宪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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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 红  发布时间:2024-12-04 10:22:5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院领导、员额法官代表、新招录干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兴奎参加宣誓仪式,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张永会领誓,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勇主持宣誓仪式。


上午9时30分,宣誓仪式在激昂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院领导及员额法官代表、新招录干警面向国旗,右手握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铮铮誓言,字字千钧,激荡着每一位宣誓干警的内心。

宣誓后,王兴奎就如何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坚定理想信念,做对党忠诚的捍卫者,以实际行动践行“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要求,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体现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要服务中心大局,做高质量发展的护航者,以每一次的依法公正判决,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盘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三要坚持公正司法,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以实际行动诠释宪法精神,真正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勇于担当作为,做改革创新的引领者,以饱满的工作激情、昂扬的精神状态,孜孜不倦的奋斗精神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五要提升司法素养,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者,不断加强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监督,秉持职业操守,以良好的纪律作风和司法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宣誓仪式结束后,盘锦中院立即组织召开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会议,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兴奎领学并就如何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提出具体意见。一要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二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悟透“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等基本问题,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四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

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会议。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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