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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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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19 15:27:11 打印 字号: | |

9月18日,盘锦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干警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凝聚干事创业精气神。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并围绕分管工作实际进行研讨发言。市委宣传部第二列席旁听工作组成员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核心要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改革和法治的辩证关系,持续增强高水平法治盘锦平安盘锦的新效能,为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在正确道路上行稳致远。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理论武装,一体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考量和重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坚持道不变、志不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践行人民至上的使命担当,将法院姓党为民的政治本色落到实处。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妥善审理涉弱势群体、涉民生类案件,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标争先进位行动,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品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政治担当、提高说理能力、加大说理力度,真正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更加积极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

会议强调,要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法院工作实际,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如我在诉、情同我心”的情怀,办好每一起“小案”。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完善阅核制相关机制,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作用,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平台,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解决影响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的突出问题。科学运用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数据分析“风向标”和“晴雨表”作用,全力以赴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持续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要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人才支撑。我们要持续聚焦队伍建设现代化这一根本目标,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推动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庭室部门负责人等基层关键岗位的干部配置选用,通过选准党建领路人、专业带头人、管理责任人,建设坚强有力的业务部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同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努力锻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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