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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厚植“如我在诉”情怀 深耕营商环境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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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29 09:43:43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们今天在京东网上竞买了你们法院变卖的土地和厂房,目前企业急于入驻发展,能不能缩短交付和办证时间?”某某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盘锦中院执行接待窗口,向工作人员提出企业的迫切需求——近日,盘锦中院在京东网上变卖一处土地和厂房,某某公司以61036017.84元的价格成功竞买。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于变卖价款全额交付后的十日内,向买受人送达裁定,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财产移交买受人。

“别急,我们已经在提前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你们有什么需求都可以提。”执行法官热情接待了企业相关负责人。法官了解到:竞买人某某公司是为中蓝电子提供园区管理和后勤服务的关联企业。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创新政策、主动服务,推动微产业园加快发展壮大”的批示意见,盘锦高新区锚定产业方向,以中蓝电子为产业牵动和发展平台,一张蓝图绘到底。此次以某某公司通过司法变卖收购资产,作为中蓝上游供应链产业园,对完善盘锦光学电子“微产业园”的功能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确定了买受人的具体诉求后,盘锦中院执行局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及时督促被执行人迁出财产,积极协调抵押权人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证书。最终在三个工作日内,盘锦中院将厂房、土地快速移交给某某公司,并帮助企业顺利办理并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

近年来,盘锦法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加精准、高效、规范地对接市场主体需求,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把企业群众的难事、急事当作自己的家事来办,实实在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在一个个案件中向企业群众传递司法温度,为经济民生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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