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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美丽盘锦建设 盘山县法院在行动——盘山县法院成立首个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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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05 10:22:18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路径新举措,着力推进生态司法保护,构建生态司法屏障,加强生态司法宣传,全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盘锦贡献法院力量,2024年6月5日,盘山县法院在盘锦森林公园设立集司法宣传、生态修复及巡回审判功能于一体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6月5日上午9时30分,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晏安与盘锦森林公园总经理于达、副总经理张丽共同为该保护基地成立揭牌,这标志着盘山县法院向司法护航盘锦生态环境建设迈开了新步伐。


基地揭牌仪式后,盘山县法院部分干警在森林公园举行了徒步司法宣传活动,集中向盘锦市民宣告此保护基地设立的功能和意义,悉心展示司法护航生态环境建设的决心,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让绿色生态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盘山县法院将以该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为依托, 利用集中管辖盘锦环境资源案件的优势,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职能作用,积极创新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以更加坚定的司法决心、更加有为的司法担当,构筑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屏障,全力满足盘锦人民对于优美生态环境的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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