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遇到下面的情况:拆开快递后发现货品与商家的宣传图片相差甚远,高价买来的商品却发现是粗制滥造的三无小作坊工艺,打了差评遭遇数百条短信“轰炸”……事实上,这些事情都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营造浓厚法治氛围,3月5日,在第61个“3·5”学习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盘锦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勇带队到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开展“宣讲进企业”主题普法志愿活动。志愿活动采取知识讲座和现场答疑的方式,向企业员工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部分条文理解与适用。讲座由盘锦中院民三庭一级法官孟熙授课,企业领导班子、企业员工30余人参加了活动。
讲座过程中,孟熙详细介绍了消费者的范畴、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关于损害赔偿的基本规则、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等内容,结合生动形象的真实案例,就常见的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以及员工们关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析。在活动中安排的法律问题咨询环节,员工们提出了一些日常生活中碰到的有关侵权责任相关的法律问题,孟熙给予了详细的解释与法律建议,现场互动氛围活跃。大家纷纷表示:“普法知识讲座非常迎合人民群众日常关切,宣讲法官以案释法,讲解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像这样的讲座应该再多、再普及一些,听了非常受益。”
此次学雷锋日志愿活动中,盘锦中院普法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弘扬了雷锋精神,展现了新时代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盘锦中院将继续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构建普法宣传长效机制,用实际行动诠释雷锋精神,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