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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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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欢  发布时间:2023-11-01 14:20:45 打印 字号: | |


                      

论文提要: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提出的智慧法院建设,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智慧法院综合建设。近年来,为了建设智慧法院,国家法院系统的把建设智慧法院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国家法院系统的把建设智慧法院作为一项核心任务,法院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当事人参与诉讼更加的便利,司法权力运行更加的合理,法官裁判更加的有效,司法管理更加的科学。

关键词:司法改革;智慧法院;司法公正;

主要创新观点:为缓解法院的办案压力,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利用智慧法院将国家信息化的建设与司法体制的改革结合起来。推动智慧型法庭的建设,有助促进诉讼,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以及提高法院的整体资讯化水平。针对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暴露出的重建轻用、传统诉讼模式与智慧法院审判模式不匹配、建设缺乏法律依据、司法技术人员短缺、司法数据共享不足等问题,结合智慧法院建设的协同模式和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思路,提出加强智慧法院适用性的重要性,建立与智慧法院相适应的诉讼模式,完善智慧法院建设立法,培育该项目旨在打破法院建设的障碍,促进智慧法院的逐步发展,以帮助法院信息化建设,并实现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显著提高。

“智慧法院”内涵及主要内容

一、“智慧法院”内涵

自21世纪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中国非常着重于信息技术的构建,并一直升至前所未有的战略水平。一切都符合条件,例如政府部门、公司、机构,信息技术的便利性大大提高了人们的工作效率,并且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法院是中国的司法机构,不可避免地参与了这项信息技术改革的过程,并使用信息技术来完全保护当事方的司法权利并创造了极大的便利。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的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二、“智慧法院”的功能

(一)便捷服务

“智慧法院”是一种创新的知识管理新模型,它使用基于现代人工智能技术和移动互联网标准化的管理方法。一般移动应用程序的积极开发。积极拓展公众的流动应用程式,依托智慧化服务平台,让诉讼当事人、律师及公众可随时随地获得诉讼服务。实现审判流程公开,利用智能辅助系统向当事人自动推送流程信息,保证从立案到结案各个环节的公开透明。透过重整诉讼服务流程,建设数字化审委会,实现纸质卷宗电子化,各类诉讼事宜可透过互联网处理,方便市民在网上咨询、预约、提交案件便于案件信息的保密,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甚至开庭审理和判决,更方便市民参与诉讼。

(二)提高审判与执行质效

“智慧法院”的智能审判系统支持法官的审判,通过技术手段加快了法官的工作效率,缓解了“太多事件和太少的人”的冲突和工作改革,并减轻了相关技术。法院工作人员可以有效减轻工作负担。同时,诸如大数据和云计算之类的技术手段的利用将从单个效率低下的法律执行模型到全面的法律执行模型增强。 “智慧法院”有效地标准化了司法行为,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行动的质量和效率,并改善了现代化的审判和执行能力。

(三)深化司法公开

通过构建四个主要的司法信息公共平台,“智慧法院”成为公开司法信息的重要渠道。审判的流程发布得以发布,以便各方可以理解,审判活动的教科书和视频已发布,以便人们可以见证正义,并发表并执行判决文件以保证公平的司法结果。向人民群众提供正义。这些举措将确保当事方参与审判,解决法院、法官和司法机构的不信任,并在透明和受监督的环境中的审判中进行审判,并根据法律行使司法权利。

(四)助力管理科学化

通过法院的管理系统对法院数据进行统计和智能分析,“智慧法院”是法官绩效管理的良好参考。案例信息管理系统从裁定执行的开始到案件结束,客观地保留了案件的各个方面案例。我们提供实现的基本条件。国家法院统计平台分析的信息是最高人民法院警告预防社会规则和司法改革的影响,并支持国家法院中司法资源的合理分配的可靠基础。我们提供定量的和详细数据。“智慧法院”提高了科学和准确的管理能力,有效地解决了遇到试验和立法,执行审判以及管理试验的困难,并弥补了人工司法的管理的不足。

新司法体制改革与“智慧法院”建设的关系

高级人民法院一再强调,司法制度的改革和法院的建设是法院不断有必要的。“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近年来,促进智能法院不仅是加深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且是加深司法改革和强大推进的整体改革的重要引擎。

一、“智慧法院”保障司改目标实现

建造智慧法院是在司法改革中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十九届六中全会抓住了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机会,构建了创新和领导力,加强了应用程序整合,构建了司法的数据平台。智慧法院的建设,加快法院的系统和司法能力的现代化,并提供强大的司法服务来完全建立现代的社会主义国家。有效地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的重要演讲以及整个会议的精神,增强了的责任感和使命的感觉,捕捉了新的技术革命的机会,以及司法改革和技术创新。保留、继承结果,弥补缺点并且克服困难。

二、“智慧法院”为司改提供技术基础

智慧法院在技术上支持司法改革。自十九大以来,司法改革一直是中国建设的重中之重。司法改革的成功仅仅没有信息技术的保证以及支持它的高级计划以及坚实的系统和措施就无法实现。信息技术为启动各种司法改革计划的启动提供了数据支持,确保司法改革的平稳实施,并提供决策基础,以进一步加深司法改革。人民法院促进司法责任制度的改革,加深案件注册系统的改革,促进以法院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促进各种争议解决方案的建设,并提供法院并开放司法。我们将促进深入而平稳的改革实施,所有这些都需要依靠信息技术支持。

 

“智慧法院”建设现状 

目前,中国已经完成了3.0版法院信息化建设,2021年4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0.5(2021)》”指出,2020年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成,智慧法院全面深化,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已然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根据《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规划(2019-2023年)》的建设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全面改革的意见》明确构建了现代化的智能法院申请制度,提出要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技术创新手段的深入运用,有序扩大电子诉讼的覆盖面,提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完善司法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机制等任务要求。

“智慧法院”服务审判及其他存在的问题

由于“互联网 + 司法”是互联网兴起后的产物,“智慧法院”出现较晚,研究成果大多在实际应用中,缺乏对“智慧法院”建设过程的深入分析。研究结果大多实用,缺乏对“智慧法院”建设过程的深入分析。在智能试验和智能执行方面,在各个层面上也存在一个较低的发展和含义的问题。例如,尤其是传统的试验方法仍然是主流,并且智能系统很少使用,并且传播也没有进展。基本上,该系统被广泛用于高等法院和高级地方法院,很少在其他基础法院以及其他弱者和背景中使用。

目前,法院中既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又具备信息技术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第一,忽视了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招聘。法院的人才主要集中在审判业务部门,大多数法院只有少数几个年轻的计算机相关专业警官。二是人员流动性高。由于大部分法庭技术人员都受雇于此,流动性较大,进入角色速度较慢,难以满足智能法庭建设的长远技术需求。三是部分基层法院技术人员定位不够准确,智慧法院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部署。其次,大多数基层法院缺乏强大的资金支持智慧法院建设,资金短缺、采购周期长、维护成本高成为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瓶颈”,导致预期效果不能实现。此外,信息化建设标准不统一,缺乏顶层设计,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过程中无法形成规划和系统的技术平台,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本与效益存在不对称现象。

有必要提高试验系统的自动化程度。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诉讼信息提取的智力利用,从而促进裁判文书的创建和文件数字化。智力语音技术的智力生成文档和文件已在近60%的法院中引入和应用,使法院书记员业务内容交替,提高了业务效率,但智能功能得到了改善。随着实现,应用于实现,应用该技术不好 - 智能,仍然有不满足实际需求的现象。另一方面,有基于普通话的语音识别技术的应用,但实际上,许多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不足以表达精准,并影响识别准确性。另一方面,语音识别过于准确,缺乏智力,这会影响认知效率。在与法庭工作人员的多次面谈中,法官表示:“因为智慧法院直接记录了多余的表达,表达不足和重复,这使得法官阅读笔录的过程比传统的由书记员整理笔录的方式更加费力。对于提交中级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法官遇到这种情况时必须重复有关材料”。另一方面,智能试验的应用尚未深入,尚未有效使用。生成的文档模板的智能还不够,没有生成许多项目,特别重要的问题的辅助生成功能不健全,电子文档的输入不及时,使用率不足。相关文件是指国家法院的电子档案,以实现案件同步和应用的深度以及施工的目标,并且仍然存在很小的差距。

完善基层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

一、完善“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智能诉讼与公开系统在建设

智慧法院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司法机关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体现人民的便利、利益和福利三个方面,在建设司法机关的过程中,既要考虑当事人的参与,又要考虑司法人员的便利。服务平台的建设是为了满足公众的需求,必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及时回应客户的各种要求,寻求变革和解决方案。智慧法院的建设是为了使司法服务更加便利,使公民更多地接触司法服务,了解和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开展网上司法业务更加公开透明,“智慧法院”的建设过程应该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和出发点,更多地与当事人群众沟通,更多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自己的诉讼习惯,可以积极利用智慧法院这一渠道来完成自己的诉求。其次,在智慧法院的设计过程中,操作界面应该设计得简单方便,使用者在使用智慧法院的过程中可以根据自己的习惯进行操作。例如,在互联网上搜索公共判决的过程中,需要大量复杂的验证码,这使得搜索过程更加繁琐,应逐步改进搜索方式。最后,要努力普及司法业务,让公民增强知法、守法的信念。他们可以通过使用一些手机客户端和联合APP等进行查询。这样一来,智慧法院就可以与第三方软件相结合,实现多方位的查询,公民在使用过程中会有更系统的便利。此外,在设计过程中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提高智慧法院的服务水平,并在模块管理中加强管理和监督的能力,构建一站式集中服务开发平台。通过在线服务可以更好地及时给群众提供最优的解答。 改善人力,财务和物质资源意味着法院可以与其他专家合作以工作和共享信息技术。为了提高基层智能外套的效率和动力,我们结合了该理论,以调整智能外套的构造焦点,加强法官与领导者之间的关系,增强试验的效果,并加强硬件和软件。为开发智能外套提供更强的基础。

二、完善“以法官为中心”的智能审执系统建设

建立智慧法院的目的是更好地为公众服务,解决人们在生活过程中遇到的许多需求,满足司法人员的工作需要,并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在实施司法活动的过程中,建设智慧法院的最重要问题是改变设计智慧法院的过程,以解决处理案件过程中的管理问题,并坚持设计以法官为中心的解决方案,以满足司法机构的实际需要。应尽可能优化程序,以减少资源浪费和案件档案中的判决重复。智慧法院建设的重点是搞好智慧法院的审判工作,确保审判的各个环节能够循序渐进,优化案件的处理。在明智的改革过程中,要注意协调建设,充分了解基层法院的实际需求,85% 以上的案件都得到了解决。只有在办案过程中真正了解基层法院的业务制度,才能使智能法院更加强大。在设计审判执行模块的过程中,应充分理清法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智能法院系统。在运作过程中,通过招投标双方的信息交流,收集信息和管理信息,选择合适的外包公司,合理转换语言,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技术支持,将技术知识转化为法律知识,形成研究团队,在实际研究过程中形成专业体系和专业解决方案。信息化改造后,可以共同生成最合适的智慧法院平台,通过智慧法院的建设,使法官和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大大提高办案效率,能够有效地解决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使法官也能够参与到智慧法院的建设中,为法官的工作提供更多的便利,进一步完善智慧法院的机制。

三、加强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养

可以通过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招聘人才,努力招聘懂得信息技术和司法业务的专业人才,为智慧法院建设的实施提供人才培养的保障。此外,我们还可以推动法官参与信息技术,通过学习信息技术来弥补法官在业务服务过程中的不足,也可以弥补技术人员不懂审判业务的不足,通过二者的互补,可以更好地为基层智慧法院的建设提供更多的人才,通过建立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可以通过建立信息技术人才队伍来建设更好的人才发展培训,建立更好的人才发展培训模式。

四、加强信息化培训增强学习意识

在基层法院,通过对信息技术的学习,可以提高司法人员的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在过去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首先处理事务,缺乏检测信息和整理信息的能力,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也是通过纸张传递的,法官在整理信息的过程中,总是认为信息技术不能充分地进行信息的处理,所以在基层法院实施智慧法院的过程中很难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设智慧法院的关键也在于转变思维,首先在智慧法院实施的早期阶段做好引导工作,使法官了解智慧法院的优势,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带来效益,在进一步培训之前,使司法人员在使用智慧法院的过程中能够主动出击。

五、加强电子数据安全可靠性

在开展司法活动的过程中,司法活动的最终结果是以文件的形式出现的,因此无论是利用智慧法院进行业务还是通过其他渠道,都必须保证电子文件的安全。通过网络可以建立数据备份功能,也可以建立数据恢复机制,以保证数据恢复后能够完成数据丢失,并且对于一些重要的音频和文件等,恢复效果必须能够达到100% 。此外,对存储的电子数据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判断网络安全状况,对当前数据是否可以存储和备份。根据当前的网络安全形式对特征库进行升级,根据特征产生的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机房的检查机制,主要是检查机器是否正常。在信息传输过程中,要做好法院网络系统与其他专用网络之间的信息交换工作。

结语 

智慧法院建设近年来取得了显著成绩,回顾了其从无到有、从信息技术 2.0到信息技术 3.0的初始结构,我们已经从零开始并充分利用。 “智能法院”的发展是改善法院各个方面的信息。如正如《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中所述,“智慧法院”的建设是提高信息水平并实现正义[]。另一方面,专注于使用当代信息技术促进司法改革,并促进国家规则体系和统治的现代化。国家规则制度和能力的现代化。智能外套的建设是改变法院操作方法的好方法,绝对是建立现代法院的某种方法。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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