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共绘美丽画卷,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8月17日,盘山县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20年以来盘山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同时发布2起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县人大代表王磊、县政协委员吴瑞杰、曹洪波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并邀请盘锦日报、辽河晚报、盘山电视台多家媒体。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琦主持。
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俞子东在发布会上通报了2020年以来盘山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金宏对盘山县法院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进行了解读,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自开展环资审判工作以来,盘山县法院环资审判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立足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环境司法的更高需求,用最严密的法治,筑牢生态文明绿色屏障,全力护航盘锦生态环境的高质量发展。自成立环资审判庭以来,盘山县法院共受理环资类刑事案件近40件,环资类民事案件10件,环资类行政案件40余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
盘山县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贯彻绿色司法和恢复性司法理念,重点加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案件的审理工作,全力配合盘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与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努力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大格局,为盘锦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