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盘锦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所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研讨交流。盘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以学促干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召开是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新的重要里程碑。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能动司法贯穿于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全过程,以环资审判工作的现代化服务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会议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服务保障工作大局,司法护航绿水青山。盘锦河海交汇的特殊地理环境造就了浩瀚千里的芦苇湿地,孕育了“天下奇观”红海滩,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美丽盘锦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自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忠实实践者,切实担负起建设美丽中国的政治责任。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动摇,坚持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不动摇,坚持守住生态环保底线不动摇。
会议要求,要立足生态环境保护诉讼体系,以维护环境公平正义为抓手,着力提升环境司法审判质效。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律宣传进企业、“企业法律服务日”等活动,积极提出司法建议,面对面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助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在生态保护方面,建立执法司法常态联络、巡回审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机制,共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大对生态保护案件的审判力度,注重修复理念,把生态修复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坚持“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在绿色低碳实践中建功立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在环资审判执行工作中尽全力维护“国之大者”。激发环资审判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活力,探索既符合司法裁判特点又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律的裁判方法,将服务和保障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工作。拼搏进取、担当实干,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刻写下新时代法院人“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