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少年法庭)于2021年7月挂牌成立,负责审理全市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包括被告人系未成年人及被害人系未成年人)以及大洼区辖区内涉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现任少年法庭庭长刘玉荣,与盖宏菊、何畅三名员额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
敲响法律警钟
刘玉荣庭长具有多年的刑事审判经验,她以高度负责的担当作为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奋战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的第一线。她始终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结合涉案未成年人的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等因素,通过审前心理疏导、庭审教育感化等方式,教育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深刻吸取教训,在今后生活中严守法律底线,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合议庭在审理一起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时,法官对被告人李某的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等情况做了充分了解,在庭审中对李某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庭教育和引导,使李某对其犯罪行为深刻悔悟。法官还与其法定代理人围绕如何教育孩子、预防犯罪进行交流指导,法定代理人承诺今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关注和教育,引导孩子汲取教训、回归正途。
延伸司法职能
法庭干警高度重视司法职能延伸,多措并举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有效支持和司法保护。
▲少年法庭法官何畅为小学生讲法治课防犯罪
法治教育同行
多年来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目睹许多悲剧发生,让少年法庭的法官们感到十分痛心,也促使她们不断加强在预防犯罪和法治教育等方面的尝试和探索。
法官们多次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园,从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入手,结合典型案例,围绕拒绝校园暴力、防范性侵犯等多个方面为辖区内中小学校的学生开展普法宣传,讲好青少年“开学第一堂法治课”,为实现青少年健康成长、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助力加油。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刘玉荣带领少年法庭干警先后走访了多个社区,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审判实践经验进行详细解读,引导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科学教育、积极陪伴,充分发挥家庭教育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大洼区人民法院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5位法院领导干部和少年法庭法官分别在辖区内5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努力做好青少年法治领路人,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