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贾某,因过量服用氢溴酸右美莎芬片导致精神亢奋,将停放在某超市附近的出租车计价器砸坏。随后,贾某抢夺火速赶到的出警民警佩戴的警棍砸警车和出租车,并辱骂民警。最终,贾某因犯袭警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2年1月15日7时许,时年21岁的贾某,因过量服用氢溴酸右美莎芬片导致精神亢奋,将停放在某超市附近的出租车计价器砸坏。于是,出租车驾驶人高某报警,火速赶到的民警试图将贾某带上警车时,贾某却抢夺民警佩戴的伸缩警棍,并用警棍打砸警车。随后,贾某边辱骂民警边向民警挥动警棍,持警棍将高某驾驶的出租车后视镜及引擎盖砸坏,而后贾某被前来增援的民警制服并带走。经兴隆台区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认定,被贾某砸坏的警车损失为 330元、出租车计价器损失为160元、出租车损失为1070元。案发后,贾某的家属向高某进行赔偿,并取得其谅解。
经审理,兴隆台区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贾某犯袭警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案发后,被告人贾某的家属代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贾某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从轻处罚。对被告人辩护人该部分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日前,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贾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