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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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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斯隆  发布时间:2023-05-22 15:37:54 打印 字号: | |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为了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作用,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近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兴隆台区步行街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设置群众咨询台、摆放宣传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全面、详尽地宣传了《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精神,旨在切实增强群众信访维权观念,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信访。此次活动中,信访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服务态度热情,耐心解答来访群众的信访问题,热心发放信访条例的宣传手册,细致讲解信访工作的有关细节。为来访群众释法明理、答疑解惑,取得了群众的真挚感谢。同时积极引导群众逐级走访,让群众充分了解《信访工作条例》和涉法涉诉信访的有关知识,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10余份,为过路群众解答涉法涉诉有关问题30余次。对于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盘锦中院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持续拓宽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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