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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法院: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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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谷峰 刘思琪  发布时间:2023-05-15 15:31:46 打印 字号: | |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文件精神及省法院工作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诉前调解相关工作,在兴隆台区政法委的领导下,会同兴隆台区司法局,联合建立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今年第一季度本院诉前调解成功率首次达到54%,法院同期立案量较去年相比降低了近30%,取得了扎实成效。



一、建立健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自2022年6月起陆续出台了《兴隆台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兴隆台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奖励办法(试行)》《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细则(试行)》《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关于“诉前调确”“诉前调书”相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在后续的工作中也制作了《调解员培训手册》,各项文件形成组合拳,对诉前调解整个流程做以细致规定,以及对诉前调解成功后的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做以明确规定,确保调解员的工作有理有序有据。


二、构建专业化的诉调对接团队、打造优秀的诉前调解团队

2022年7月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完成诉前特邀调解员选聘及培训工作,并于8月份上岗。在选聘了诉前特邀调解员的基础上,选派强有力的诉前调解保障团队,构建诉调对接专职力量,即由立案庭负责人谷峰统筹管理,法官助理刘思琪负责法律培训、协议审核和诉调对接,书记员李游负责管理调解员的具体调解工作,6名专职调解员驻院开展诉前调解。整合团队力量、优化科学分工、协同解纷。

调解员包含了专职和兼职两类:在人员身份上,包含了退休法官、律师、企业兼职人员,在专业化和行业化方面补齐了调解员业务能力的短板,目前所有调解员已经全部上岗,并经过了培训,在本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三、优化诉调对接流程、提高办案效率

建立“诉前调解+速裁快审”工作模式。诉前调解团队后,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在法院正式立案前,将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全部导入诉前调解程序,由诉前调解团队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案件,由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简单案件,确保能够联系到被告的案件转入速裁团队,做到快速开庭、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将分调裁审的作用最大化,达到矛盾纠纷调解先行、速裁快审为群众办事的效果。


四、定期开展专业培训

按照诉前调解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工作实际,定期对诉前调解工作进行分析培训。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对诉前特邀调解员进行培训,总结一段时间来诉前调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诉前特邀调解员就上述的问题展开了讨论,并以个案为例解答问题并对特殊类型案件调解规则进行详尽说明。每次培训都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提高调解案件质量,为群众提供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在多元化解纠纷的机制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扩大收案范围、设定收结案指标、优化简案速裁模式

自2023年3月起,首次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抵押物优先受偿的案件)、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物权或身份关系的案件,纳入诉前调解的收案范围。上述案件经调解员调解后,纳入速裁程序快速审理。具体流程如下:诉前调解团队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对案件进行登记,原告携带起诉材料、调解协议、被告的身份信息和送达地址确认书到前台窗口转立案,由速裁团队快速组织开庭、调解或径行判决。

为了更好地为法官减轻办案压力,诉前调解团队设置了最低的收结案指标,即全年最低收案1440件,最低结案1200件。


六、打造“经典案例+诉前调解”解纷模式

针对物业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多、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清晰、案情基本类同的特点,对于经诉前调解未成功的批量上述案件,由法官进行研判,选择三到五件具有代表性的类案开庭审理并判决。诉前特邀调解员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对其他同类案件进行批量诉前调解,充分发挥经典案例的示范作用,从而大幅提高诉前调解成功概率,及时高效化解纠纷,提升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增加群众对诉前调解的。


七、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诉前调解成果

自2022年8月17日起,截止至2022年12月底,诉前调解团队通过繁简分流新收案件549件、结案449件、其中调解成功177件(含司法确认50件),调解成功率39.42%;调解失败272件(含有被告送达地址确认的案件59件)。

2023年第一季度,诉前调解团队通过繁简分流新收案件420件、结案374件、其中调解成功202件(含司法确认64件),调解成功率54.01%;调解失败172件(含有被告送达地址确认的案件21件),法院同期立案量较去年相比降低了近30%。

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积极打造特色工作机制,持续探索诉前调解工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争将诉前调解工作打造成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亮点工程,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让百姓真切的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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