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中院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心任务,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工作思路,科学谋划举措,出台盘锦法院服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六个方面30项司法举措,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以高质量司法助推盘锦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平安盘锦建设三年行动,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健全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依法惩治侵害各类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开展积案清理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规范涉企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深化涉企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司法对金融的服务保障职能,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维护健康金融秩序。依法审理涉及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等行政案件,建立健全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支持监督依法行政。依法促进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依法整治预付式消费欺诈行为,有效化解消费纠纷,服务保障提振消费。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司法保护导向,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稳妥审理涉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强化数字司法赋能增效,服务数字盘锦建设。依法妥善审理老工业基地升级改造引发的各类纠纷,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助推智造强市战略。全面加强破产审判工作,高效妥善处置“执转破”案件,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全面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涉区域发展格局建设的案件审理,因地制宜特色法庭精准对接多元化司法需求,加强区域司法服务协作。依法审理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中因土地改革、区域利益分配等引发的各类纠纷,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制度机制,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优化城镇创新创业法治环境,依法保护城乡居民财产权益,推动新型城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审理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案件,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土地资源违法犯罪,加强种源安全司法保护,加强与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动,保障粮食安全。
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加强自然资源司法保护。贯彻预防优先原则,依法审理涉城市污水处理、海洋环境污染等案件,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保护优先原则,依法审理涉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案件,建立辽河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依法审理涉碳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加大绿色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生产生活绿色转型。完善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成“盘锦品牌”,助力建设美丽盘锦。
推动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打击危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司法手段助力有效化解遗留矛盾,助力国有企业改革。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开展助企帮企惠企活动,探索开通涉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实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加强涉外商事审判。深化“审学研”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涉外司法人才储备,提升涉外司法效能。
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依法妥善审理执行涉民生领域案件,用司法手段解决人民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执行权制约监督机制,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推进解决执行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综合效能,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下一步,盘锦法院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以思想观念大解放、能力本领大提升、工作作风大转变、斗争精神大发扬,谋突破抓落实,不断推动服务保障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更大效能目标挺进,在服务保障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司法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