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本院动态
盘锦中院:组织召开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建设座谈会
分享到:
作者:孙继晨  发布时间:2023-04-17 15:36:1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形成全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合力,4月17日下午,市法院联合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召开首次盘锦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工作座谈会。

会议由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张永会主持,各联合单位分管领导及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孙继晨同志就盘锦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及本次联动协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目的及方案所涉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说明。

各联合单位分管领导及负责同志对联动协作机制及合作平台建设进行了肯定,并分别就生态环境赔偿诉讼及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交流。

张永会就本次座谈会作了总结发言。他强调,一要进一步明确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盘锦作为生态文明城市,在我市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省、市委安排部署,推进辽河口国家公园协同创建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二要进一步深化合作。要强化系统施治、综合治理,推动行政执法、司法部门在公平正义法治轨道上有机衔接、破解难题、促进发展。希望各单位可以通过本次协作机制的建立,搭建起一座交流和合作的平台,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打破壁垒、破解惯性,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筑起新的司法屏障,全面服务保障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三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要“致广大而尽精微”,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不断落实、落细联动协作机制内容,推动机制落地见效。尤其是各单位都比较关切的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培训机制方面,更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推动实施,尽快构建起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司法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本次座谈会系为推动盘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协作机制建设首次举办的联席会议,会议的召开为今后进一步深化协作,确保工作机制发挥实效奠定了良好基础。各单位将继续立足职能、统筹发力,在协商和协作中凝聚共识、推进合作、促进协同,共同助力我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宣教科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