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专项监督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围绕“公正与效率”目标持续提升审判质效,盘锦法院以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打响积案清理攻坚战。
快速响应,召开党组会议动员部署
3月31日,省法院召开辽宁法院2023年第一季度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会后,盘锦中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法院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务实工作举措,切实将积案清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动员部署全市法院即刻梳理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一甄别、逐案施策,完善“四定”管理,全力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实现“清仓见底”。
制定方案,上下联动系统推进积案清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法院工作部署,结合盘锦法院实际,制定并印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活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全市法院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成立盘锦法院清理长期未结案件领导小组,市法院院长任组长,明确“一把手”为履行清理积案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院长及基层法院院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个专项组,市法院各分管副院长为专项组组长,各专项组组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共同包保本单位(本部类)的积案清理“四定”台帐案件并负责监督和指导基层法院上下联动,减存控增,共同推进积案清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专题调度,法院院长逐案确定清理对策
4月7日,盘锦法院召开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调度会,市法院与各基层法院采取视频方式,“面对面”地对长期未结案件逐一“过筛子”,听取积案清理工作汇报,查找积案清理工作存在问题,深挖积案形成的根源,找准病灶,因案施策,研究积案清理具体举措,推动长期未结案件有效化解。并且对全市法院超过10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逐案调度,要求全市法院关口前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对10个月以上的案件实施超前预判、提前督办,避免形成超12个月长期未结案件,如期实现积案清零工作目标。
李晓林院长对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他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张军院长和省法院郑青院长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着实落实好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
统一认识,整体推进。积案清理事关法院工作全局,全市法院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市法院清积工作方案要求,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要求,有效推进积案清理工作。
明确目标,压实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专项组组长和各基层法院及专项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逐案落实“定承办法官、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的“四定”管理机制,结合本院清积工作实际,采取日通报、周调度等有力举措,确保全市法院12个月以上未结积案,在6月底之前全部清零。
务实举措,统筹兼顾。积案清理工作要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即要紧盯6月底积案清零这一时间节点任务,又要抓实第二季度审判执行质效工作,做到统筹兼顾,两不误、双促进、再提升。以全力打赢清理长期未结案件歼灭战的工作成果,促进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工作进一步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