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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走访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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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继晨  发布时间:2023-03-05 15:56:58 打印 字号: | |


2月23日上午,盘锦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张永会带队赴盘山县法院,调研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庭建设工作。盘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恒志,副院长赵俊梅、裴相军等人陪同调研。

调研中,实地察看了盘山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建设情况,对环资审判庭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包括一楼展厅布置、宣传片制作、审判法庭与办公场所等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2月27日下午,盘锦中院组织召开了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调研座谈会。会议由盘锦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曹锦丽主持,盘锦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张永会参加会议并讲话。盘锦中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全体干警,盘山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俊梅及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座谈。


会上,盘山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金宏同志就盘山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盘锦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孙继晨同志传达了2023年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要点,并就下一阶段环境资源审判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与会人员围绕环境资源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解决方案进行了深入交流。

曹锦丽特别强调,本次调研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省法院关于环资审判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当前我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征求相关意见建议,研究部署新阶段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同时为配合省高院接下来的专项调研工作做好准备。

就如何推进环资法庭建设,张永会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要坚持环资法庭的人民性。发挥绿色司法职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住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坚持“点、线、面”结合,构建全域司法服务网络,辩证地处理巡回审判与坐堂审案的关系,选取重大、典型、具有教育性意义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达到审判资源与审判效果的平衡。二要夯实环资法庭的专业性。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展。要聚焦环境资源重点案件,树立精品意识,紧盯案件质量,把典型环境资源案件办成精品,提升公众影响力,推动绿色司法、恢复性司法体制机制建设,深入打造环资审判盘锦品牌。三要打造环资法庭的示范性。要继续倾注精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庭建设,既要全力提升审判质效,又要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等方面下足功夫,充分利用环境资源审判庭展厅等基础设施,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构建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示范法庭。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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