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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赔偿委员会主任马兆河一行莅临我市调研指导司法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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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书婷  发布时间:2023-02-26 10:15:13 打印 字号: | |


2月23日,辽宁高院赔偿委员会主任马兆河一行三人到我市进行调研指导,当日下午2时,在盘锦中院召开三级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盘锦地区和辽河油田两级法院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的院领导、负责人及执行局相关领导、人员参加此次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盘锦中院副院长王冬梅从规范救助程序、优化救助模式、严把救助标准等三个层面向省法院领导介绍盘锦地区两级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整体情况,油田中院领导罗明也就油田地区司法救助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盘锦地区和辽河油田两级法院围绕司法救助对象标准、案件发现程序、及时救助实现等方面介绍了各自的经验教训以及存在的困难。


马主任听取了全市各法院的发言并对现存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对盘锦地区和辽河油田两级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马主任从三个方面与大家进行交流:一是准确把握司法救助工作的发展的历程和任务;二是全面认识司法救助工作的成绩与不足;三是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同时明确2023年司法救助工作的重点:一要筑牢人民性的思想根基,进一步提升司法理念;二要从优用足法律政策空间,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三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四要理顺工作职能,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并为盘锦地区2023年司法救助工作进行了重点指导。

他指出,国家司法救助应当遵循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救助原则即:公正救助、及时救助、辅助救助,属地救助,联动救助。他强调司法救助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司法救助工作是“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

通过此次座谈会,为盘锦地区司法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新思路、新理念。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需情系人民,树牢理念,提升站位,勇于担当,克服畏难情绪,深刻把握政策规定以及救助对象标准,规范办案机制,多方联动帮扶,实现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与社会救助“民生保障”精准衔接,加强司法救助公开机制,对典型的救助案例进行良性宣传,坚持“应救尽救,把好事做好”的司法救助理念,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现代化的新期待,确保司法救助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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