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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二十大 盘锦在行动丨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和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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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1-30 09:19:13 打印 字号: | |

11月14日,盘山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和在陕西延安、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并传达学习了《盘锦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试行)》精神(以下简称《清单》)等其他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恒志主持。


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党作出了表率、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宣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奋斗精神的坚定信念。

李恒志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遵循和重要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要求,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随后,李恒志领学了《清单》内容,并对“正面清单”十二条、“负面清单”列出的“十个不准”进行重点解读。以“负面清单”激发正向效能,聚集“法官+企业”的强大合力,切实为盘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李恒志要求,要认真学习。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各部门也要抓好《清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对照检查。全体干警要聚焦“十个不准”和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内容,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认真整改。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来抓。要将审判执行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持续发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实现。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凝聚合力共同开展工作,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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