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七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11项共39个问题表现,提出了3条整改建议,移交问题线索1件。
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层层传导整改压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在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四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市法院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坚持统筹兼顾、发挥整体合力,严格督导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对标对表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针对反馈的39个问题表现制定整改措施82条,已完成整改问题37个,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2个,目前己取得良好整改效果。
以巡察整改成果促法院工作发展。市法院党组认真巩固深化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常抓不懈地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注重总结整改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堵塞制度漏洞,以制度立规矩、促规范、提质效;保持从严管党治警的总基调,不断完善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引向深入;坚持统筹兼顾,持续推动巡察整改与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法院各项工作中去,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干事创业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盘锦建设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