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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培训机构停止经营不退剩余学费    家长一纸诉状讨回学费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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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媛 李响  发布时间:2022-09-09 11:00:19 打印 字号: | |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天下父母的共同心愿。每位家长,都不希望子女输在起跑线上,早早就把孩子送到培训机构学习各种技能。让苗某没想到的是,交完40节课学费后,其儿子上完23节课,某培训机构竟停止营业。最终,苗某一纸诉状讨回近3000元学费。       

  女子苗某,家住兴隆台区,是一名全职太太。2020年9月26日,苗某为其儿子在某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开设的教育学习。当天,苗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某培训机构支付40节课学费7050.00元。让苗某没想到的是,其儿子上完23节课后,某培训机构竟停止营业。在几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苗某一纸诉状将某将某培训机构诉至法院进行维权,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学费2996.25元,并承担涉案费用。

  经审理,兴隆台区人民法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原告已向被告交纳全部学费,被告接受并已实际履行,故原、被告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成立并有效。现被告已停止经营,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法院确认原、被告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解除,合同解除后被告应退回未上的17节课学费。被告在收到本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不出庭参加诉讼活动,亦不影响本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判。

  日前,兴隆台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某培训机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苗某退还学费2996.25元。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计25.00元,由被告某培训机构负担。

  时下,部分培训机构由于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频频出现破产、倒闭现象,甚至卷款而逃,家长可能面临退费无门的局面。为此,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家长朋友,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选择具备办学资质的正规机构,对于要提前收取大量费用的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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