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深入化解信访难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近日,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拒执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办案法官介绍,2018年5月10日及同年6月22日,被告赵某先后两次向原告李某借款18.25万元,并承诺该借款于2018年10月10日前偿还。借款到期后,被告没有兑现承诺,故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立即给付借款18. 25万元及利息。同年11月6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赵某欠原告李某人民币18. 25万元及利息(自2018年10月11日始至被告还清欠款之日止按年息6%给付利息),被告于2019年1月30日前偿还完毕;本案诉讼费3950.00元,减半收取1975. 00元,由被告承担。而后,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民事调解书。让李某没想到的是,赵某未按调解书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经李某申请,双台子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立案后,双台子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系统分别查询了被执行人赵某名下证券、房产、车辆及分布在全国各地银行60余家存款账户,均无可执行财产。经询问,被执行人赵某承认其2019年至今一直在外地打工,挣到的钱款偿还了其他外债,且在执行前将其所有车辆出售,并将车辆出售的钱款自行处理,没有偿还本案债务。因赵某上述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至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立案侦查。受理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多次调查取证,调取大量证据,推进了拒执罪案件移送工作。在案件移送过程中,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再次与赵某取得联系,介绍双方争议焦点,解法析理,并告知法律后果。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做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目前,本案已全部实际履行完毕。
本案中,公安机关收到法院移交的犯罪线索后,第一时间立案侦查,高效取证,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积极配合,与法院一道破解执行难题,既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充分彰显了司法权威,共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有效执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对规避执行的债务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促进拒执案件圆满解决。今后,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将扎实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执行行动,强化自诉引导,畅通案件移送通道,以打促执,执出声威,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