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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盘锦首届“全市法院审判业务专家”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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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8-30 09:10:06 打印 字号: | |

人物档案

杨敏,女,汉族,出生于1966年1月,中共党员,现任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事迹材料

自参加工作以来,历任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自2019年以来,除担任庭长、审判长协助他人办案外,个人审结各类案件364件。其间,积极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精细化,出台了《盘锦市法院家事审判白皮书》。2019年,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工作,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在全市开展形成了诉调对接的网格化,减少了矛盾升级。

承办的典型案件

1、2017年,崔某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医患双方矛盾大,不解决纠纷崔某拒绝出院,后经调解达成一致意愿。当事人出院,解决了医院困扰多时的问题。

2、庄某、张某与上诉人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双方多次诉讼多年。后经法院多次咨询医疗机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后,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3、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通过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调解的方式,帮助某有限公司在一个月内追缴欠款4700万元,在依法快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树立了诚信守法经营的导向,进一步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7月1日上午,某有限公司因与某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诉前保全,法院立即启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引导某有限公司补充完善手续。进行依法审查后,办案人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依托互联网在线保全平台、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智慧手段作出保全裁定,并于当日13时驱车前往某银行处成功冻结某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价值4700万元)。收到法院送达的保全裁定后,某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答应同意调解。而后,依托法院多元化解工作模式和互联网平台音视频调解,于2021年8月24日依法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很快就将4700万元欠款全部履行完毕。

光荣榜

2003年,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调解“先进个人”。

2007年,被盘锦市总工会授予女职工“创优标兵”。

2009年,被辽宁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2010年,被盘锦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

2011年、2012年、2013年,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20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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