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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给予金禄程等六名同志荣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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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2-03-09 10:37:12 打印 字号: | |

2021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砥砺前行、攻坚克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涌现出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褒奖先进,激励队伍,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金禄程、李喜凤、刘慧帝、齐恒、谷峰、盖宏菊6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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