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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市法院司法警察202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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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宣教科  发布时间:2022-03-09 10:34:22 打印 字号: | |

2021年,全市法院司法警察紧紧围绕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大力推进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圆满完成了开庭保障、机关安保、突发事件处置、抗击疫情等重大警务保障任务,有效维护了人民安全和司法权威,为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扬先进、鼓舞士气、激励队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警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经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

评选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为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评选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孙威、侯平刚,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白浩,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刘洪波,大洼区人民法院王兴华,盘山县人民法院冯静为全市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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