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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男子阻碍疫情防控还暴力袭警 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拘役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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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睿 王小会  发布时间:2022-06-29 16:08:50 打印 字号: | |


   男子李某,酒后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不算,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最终,李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2021年2月8日10时许,男子李某酒后乘车进入自家小区时拒绝扫行程码,并把行程码扔掉且辱骂社区志愿者文而后报警。接到报警后,民警王带领两名辅警火速赶到现场。表明身份后,告知李不要辱骂志愿者,李某不但不听劝阻,反而继续辱骂志愿者及民警。随后,对李口头传唤至派出所的过程中,李辱骂并用左手掌掴王脸部,引来群众围观。李被带上警车后,在车上再次掌掴王脸部。到达派出所后,李又用自己右胳膊肘抵在王胸颈部,并不断辱骂王于是,李被带至警方的执法办案中心。2021年2月9日,警方给予李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2021年2月19日,李某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警方刑拘,同年3月4日被取保候审,2022年2月11日被执行逮捕。

    经审理,盘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本案中,李因阻碍疫情防控,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多人围观的恶劣社会影响,应从重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辩护人此处辩护意见成立。公诉机关调整之后的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

     日前,盘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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