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辽宁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办主办,盘锦市林业和湿度保护管理局、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辽宁盘锦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盘锦市公安局承办的辽宁省暨盘锦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辽河国家湿地公园举行。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德新与部分法院干警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后,参加活动干警在背景板上签名,表达了保护湿地的决心,参观了湿地保护法宣传展板,进一步了解《湿地保护法》、盘锦市的湿地资源、盘锦市湿地保护特点等方面内容,并以徒步参观的形式体验了盘锦湿地保护的成果。
此次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旨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物品等内容封堵、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市民广泛宣传《湿地保护法》,提升湿地保护法律意识。
盘锦中院将以《湿地保护法》宣传启动仪式为契机,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意识。贯彻落实好《湿地保护法》的相关内容,立足新起点、谋划新思路,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修复的新方式,将环境资源审判效能与生态环境保护、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共建共享美丽生态盘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