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和王某,因玩麻将发生口角,而后大打出手,造成王某脊柱轻伤二级。最终,刘某不但赔偿王某经济损失,还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2019年12月21日晚,村民刘某、王某等人先后来到村中李某家卖店玩麻将。当晚9时许,刘某与王某因玩麻将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厮打。随后,刘某将王某打倒在地,并压在王某身上,后被围观人员拉开。回到家后,刘某发现自己受伤,然后立即返回现场,将停留在卖店内的王某叫到外面。而后,二人再次相互厮打,刘某将王某再次打倒在地,并骑在王某身上,后被闻讯而来的李某等人拉开。受伤严重的王某,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2020年1月7日,刘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2020年6月9日,刘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经盘锦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脊柱损伤轻伤二级。
经审理,盘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案发后,被告人刘某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某犯罪情节较轻,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其所在地司法局已对其作出审前调查评估,认为其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对其宣告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故决定对被告人刘某适用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
日前,盘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