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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4次集中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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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新力  发布时间:2022-03-29 12:05:21 打印 字号: | |

3月28日,盘锦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4次集中学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主持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及《新征程面对面》《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分别进行了研讨发言。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李晓林提出五点意见: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住政治建设生命线。深入学习领会“五个必由之路”“五个战略性的有利条件”的重要论断、科学判断,更加坚定自觉地捍卫“两个确立”,聚焦“上台阶、创一流”的目标要求,持续打造“诉事速办”诉讼服务品牌,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树牢服务发展大局观。紧扣“一带双创”“一轴五城”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在服务大局中公正司法,在公正司法中服务大局,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盘锦建设成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切实增强责任感,主动担当作为,做到“零门槛”服务群众、“零距离”贴近群众、“零障碍”联系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坚守清正廉洁底线,弘扬担当实干好作风。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既干事,又干净”,确保“行不出格、案不出错、人不出事”。五是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确保防疫审判“两不误”。坚持两手抓、双统筹,毫不放松抓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网上诉讼服务,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兑现群众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审判质效的影响,让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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