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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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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扈文凯  发布时间:2022-03-05 13:36:24 打印 字号: | |


20223月4日,盘锦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手持锦旗来到盘锦中院执行事务中心窗口,激动地说“我找你们李院长,感谢盘锦中院替我们公司解决了难题”。当事人所说的案件,原系基层法院立案执行的合同纠纷案件,因双方当事人对判决主文中利息部分存在争议,迟迟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该案未能执结。鉴于此,为推动该案尽快执行到位,盘锦中院将该案提级执行并顺利执结,才有了申请执行人送锦旗的一幕。

该案提级到盘锦中院执行后,李晓林院长亲自挂帅,多次带领执行办案人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特别是针对申请执行人对利息理解不够透彻的问题,通过讲法条、摆案例、诉真情,深入进行释法明理,逐一解开了当事人的疑问。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盘锦中院执行局对利息金额的计算方法与结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动放弃了300万元的利息。在和解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严格遵守协议约定,积极筹集资金,按时将案款缴纳至执行款专户,3月3日被执行人告知办案人员将最后一笔欠款1000万打入到执行专户。执行局负责人得知案款到账的消息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好案款发放的相关准备事宜,案款到账仅3小时就顺利发放到申请人手中,该案得以完美执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案的圆满执结是盘锦法院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成果,也充分展现了盘锦人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盘锦地区市场主体相信法律,养成了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新风气。盘锦法院将继续坚持平等公正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让投资者在法律范围内通过正当有序的竞争而获利,助力推动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让各种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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