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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法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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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玉荣、何畅  发布时间:2022-02-25 16:10:33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

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自2022年1月起,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刘玉荣、员额法官何畅带领少年法庭干警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先后走访了大洼区生产社区、瀛路社区、向阳社区、站前社区、永安社区等多家社区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为社区居民和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

活动中,刘玉荣法官围绕“什么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会带来什么影响”等问题并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引导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科学教育、积极陪伴,充分发挥家庭教育重要作用。

在下一步工作中,大洼区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引导辖区居民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生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基石,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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