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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装备科党支部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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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1-13 08:53:0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促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在《民法典》实施一年之际,近日,盘锦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张永会同志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与装备科支部全体党员,一同来到兴隆台区兴盛街道美的城社区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首先,装备科党支部全体党员与社区干部共同重温学习了《民法典进行时.生命尊严》,学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认“生命尊严”这四个字的重要意义。让党员干警和社区干部深刻意识到了每一个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这是立法的根本,也是司法的核心。现场党员干警对社区干部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同时社区干部针对盘锦中院审判执行方面工作提出了有建设性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盘锦中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张永会提出三点建议和希望:一是坚持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二是坚持共建共享,促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走深走实。三是坚持常态和长效,让党员干警积极参与到为人民群众服务中来。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引导社区干部充分认识到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使社区干部增强了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法治意识,提高了社区居民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提升法治文明素养,有效营造社区的法治文化氛围。同时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体现了党员为民服务的核心宗旨,也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今后的工作中,盘锦中院党员干警将继续走进社区、走近居民,让志愿服务成为“寻常事”,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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