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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法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费用欠缴诉前调查调解多元手段化解纠纷助力和谐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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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庚  发布时间:2021-12-31 12:57:26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管理者与承包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推进诚信和谐乡村建设2021年12月27日开始,大洼区人民法院东风人民法庭联合大洼区西安国有农场、西安村委会、司法所、公安民警对西安辖区内130户村民,开展国有土地承包经营费用欠缴诉前调查调解活动。法官通过到农户家中走访,与群众沟通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为群众释明法律关系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既能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也为类似案件的发生起到预防作用。12月29日实际走访80余户通过诉前调解追缴到位账款160余万元

当前,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在法院收案中占比较大,法官在前期调研中发现,大部分的承包村民因为土地承包的收益不景气生活拮据,又因需要供养家庭生活、孩子上学读书,导致没有额外的收入来承担土地承包经营的费用,还有一小部分村民存在着“大伙都不交,我也不交”的从众心理。另外,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村民拖欠的大量费用未能及时缴纳,常年累积。部分费用因为时间久远,农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或规范性文件已经失去效力,导致该部分诉讼请求被驳回的情形,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土地承包经营相关问题主要存在于基层农村地区。部分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相对落后,村民对国有土地的经营管理意识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彻底解决国有土地承包经营费用清欠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多方发力。一方面,制度上应经村民大会讨论制定关于土地承包的村规民约来规范村民和农场的行为。农场需要明确组成管理人员,为村民提供土地耕种的物质保障,鼓励村民按时缴纳费用,设立专人对每户村民土地承包经营费用台账的记录归档,确保每项土地承包费用有据可查,能够获得法律支持。另一方面,大洼区人民法院东风人民法庭也将充分发挥派出法庭的前沿作用,融入党委领导的乡村综合治理格局,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引导村民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的教育引导作用,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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