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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法院:电子送达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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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欢  发布时间:2021-12-31 10:03:09 打印 字号: | |


“送达难”问题在基层法院显得尤为突出,已经成为法官审理案件中造成审限浪费的重要因素,盘山法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破解“送达难”的新途径,借助辽宁法院集约送达平台,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电子送达,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约了诉讼成本,取得了看得见的效果。

送达是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程序,对于权利与义务的告知,维护诉讼平衡结构,诉讼程序的顺利公正开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送达难”的问题甚至成为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实现和制约法院审判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电子送达区别于传统的纸质诉讼文件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其采用图片的形式通过电子送达平台以电话短信和网址送交相关诉讼文书,不仅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也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也为今后盘山法院在跨域诉讼中“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积累了新的司法经验。

1.什么是电子送达

电子送达,是指人民法院采用电话、网址等信息化手段,将送达文书的电子版本发送至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2.电子送达的优势

电子送达,简单方便易操作。对于当事人而言,接收电子送达的诉讼文书,与平时接收手机短信相差无几,简单易学、操作性强。相对于法院邮寄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等传统送达方式,电子集约送达既缩短了送达周期、提高了送达效率,又节约了送达成本,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收取诉讼文书。

3.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

①案件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书;

②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

4.电子送达的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关于电子送达的相关规定,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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