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强化对有急迫困难的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彰显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司法救助委员会,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成立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救助委员会职责,为下一步规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我院首例司法救助案件也正在办理中。
一直以来,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充分履职,不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时刻关心民情,致力民生,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努力让更多的“因案受贫”家庭感受司法的温暖与温情。司法救助在追求公平的同时,让受害群体得到合理补偿,为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出台的司法救助相关规定以及指导性文件,严格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实现审判执行与司法救助有序衔接,做到及时高效地开展司法救助效能,最大限度解决被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