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网络游戏的孙某,经常在夜晚偷偷光顾同一家水站,先后五次偷走店内钱盒里的一元硬币。让孙某没想到的是,因偷走1060枚一元硬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男孩孙某,出生于2002年,酷爱网络游戏。几年前,初中毕业的他,没有去学习一技之长,也没有出去打工,而是整日泡在网吧打游戏。2020年12月30日晚,刚从网吧打完游戏的他,发现一家水站南侧窗户敞开着,而后借着夜色的掩护,偷偷钻窗入室。不一会儿,头脑机灵的他,从水站吧台找到一个钱盒,里面都是一元硬币,全部收入囊中。首次出手,孙某的“战果”颇丰,偷走150枚一元硬币。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孙某经常借着夜色的掩护,偷偷光顾那家水站,每次少则偷走50枚一元硬币,多则偷走600枚一元硬币。在短短10天时间内,孙某先后五次光顾同一家水站,总计盗窃1060枚一元硬币,全部被其挥霍。2021年1月18日,孙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拘,同年2月8日被执行逮捕。
经审理,大洼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孙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日前,大洼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被告人孙某退赔被害人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一千零六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