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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偷一袋米两桶油 男子获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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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马建钢  发布时间:2021-09-24 09:23:29 打印 字号: | |

夜深人静时,男子马某伙同他人窜至平房区,悄悄进入一户居民家中,偷走一袋大米和两桶豆油。让马某没想到的是,一周后被民警抓获归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1962年出生的马某,可不是一个老实人,总爱小偷小摸。2012年9月25日,马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直到2013年9月25日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马某来到盘锦,暂住在双台子区,靠打零工维生。2020年6月20日凌晨1时许,马某伙同他人(自然情况不详)窜至平房区一户居民家中,偷走一袋大米和两桶豆油。2020年7月1日,马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监视居住,同年12月30日被执行逮捕。因标的物已灭失(大米和豆油),双台子区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对被盗物品价格不予鉴定。

经审理,双台子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犯盗窃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曾受过刑事处罚,酌定从重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是从犯的观点无证据支持,本院不予采纳,但提出其他从轻处罚的意见与本院查明的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建议对被告人马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意见符合法律规定,应予采纳。

日前,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马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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