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借鉴南方环资审判工作的成功经验,8月27日,盘山县法院组织召开全院大会,对考察组赴南方考察环资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分享了学习成果,总结了宝贵经验。全体党组成员和全院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恒志主持。
2021年7月14日,盘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恒志率考察组一行6人赴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安新县人民法院、连云港灌南县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考察学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会上,李恒志强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准确地认识和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而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绿色发展,实现中国的绿色崛起。
李恒志指出,辽宁省环资审判体系初步形成于2020年12月,运行“16+6”运行模式,按照省高院部署,在全省范围内设立16个集中管辖环资案件的基层法院和6个集中管辖环资案件的中级法院。盘山县人民法院作为16个集中管辖基层法院之一,集中管辖盘锦市所有一审环资案件,目前,我院共受理环资案件19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4件。
李恒志要求,盘山县法院作为集中管辖基层法院之一,要将先进法院环资法庭建设理念融入自己的环资法庭建设中,学习借鉴先进法院环资法庭建设的相关经验,扩宽我们的建设思路。要创新环资审判工作机制,助力打赢环境污染攻坚战;要树立生态修复司法理念,积极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强化内部协作,发挥司法品牌效应,保障环资审判工作有序开展;要注重外部联动,实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环境执法的有效衔接。
最后,李恒志表示,盘山县法院将继续砥砺前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依法公正高效处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不断提升绿色发展司法保障水平,增强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环资审判在国家环境治理体系上的重要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