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4日下午,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一处处长苏玉朋、副处长王文会在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刘建忠、执法监督科科长杨忠兴、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庆等人的陪同下,来到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就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调研。该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调研会。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刘伟诚向调研组汇报了该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刘院长介绍了该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出台的方案和制定的措施,主要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出发,详细汇报了该院在贯彻落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的实施意见》、积案排查清理、涉企案件单独管理以及《关于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部分经济犯罪办案指引(试行)》工作中采取的作法、举措和效果。
省委政法委领导对该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该院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一是高度重视,院领导要亲自抓,要把营商环境建设和日常工作区别开来,以开展专项行动的气魄和力度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二是要积极选树典型,充分发挥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作用,努力破除各类顽瘴痼疾,牢固树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理念,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三是要狠抓贯彻落实,把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要求和举措真正融入到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通过公平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法院的变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会后,调研组一行还参观了该院党建室、家事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