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盘山县人民法院高升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李某爽与被告王某的离婚纠纷。
李某爽看起来羸弱多病,连说话的气力都不足,他抱着一大包的病案和影像片子,抹着眼泪哀求的口气问承办法官:“凭这些我能离婚吗?”
这是一起被告不能到庭的离婚案件,按常规也不能被判离婚的案件,无论法官怎么做工作,他就是坚持必须离婚,而且带来了七拼八凑到手的公告费用。
面对原告李某爽的绝望和痛苦,在等待公告到期的时间里,主审法官深入案情,对双方的婚姻状况做了全面了解。
原来,李某爽与王某本系再婚,再婚后又经历数次婚变,婚姻基础很不牢固。
2013年,李某爽罹患肺癌,胞妹为其出钱、签字、照顾起居;2018年,李某爽车祸重伤,叔伯姐姐在医院护理、照顾直至出院。
王某在此期间离家在外,不曾露面,从未尽过妻子及母亲应尽的义务。
主审法官积极取证,通过了解已经成年的孩子、重病重伤期间陪伴其治疗的姊妹以及当地政府、村委会,理智客观地作出双方婚姻死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判断。
原告李某爽不止一次地告诉法官:“我没有别的要求,跟她离了婚,我可能多活两天”。
近日,案件庭审结束,做出准许双方离婚的判决,李某爽的身体状况却比半年前初来法庭的时候恶化了很多。
宣判那日,感受着李某爽如释重负的轻松,承办法官的职业价值瞬间彰显,灵活运用法律为百姓解忧解难的服务宗旨得到了升华。
家事案件的审判理念就是用法律护航人间真情,用法律去解救每一个困在家事纷争中的当事人。
法官,是恪守程序又饱有情感的特殊人类,既用坚定的程序观念和职业信仰弘扬法律的不容侵犯,更用质朴善良的人间情怀去读懂弱者的内心需求,法官的使命在于忠于法律、尊重事实、灵活裁量,对每一个需要帮助和保护的百姓都发自内心地想其所想、急其所急,用优质的审判让法律绽放光彩,让更多的百姓感受到司法的关怀。
此案也是检法两家联合签署《建立为民办实事新机制的意见》以来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案件,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我们用效果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