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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在职、退休法官及其他干警为案件出具专家意见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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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13 14:16:30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推进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现就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在职、退休法官及其他干警为案件出具专家意见问题”的整治内容及线索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在职、退休法官及其他干警为案件出具专家意见问题”的整治内容

1.在职法官除履行工作职责或通过正当程序外,过问、干预、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

2.在职法官以“专家咨询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等形式为案件出具各类专家意见。

3.退休法官和其他干警利用自己原有身份和便利条件过问、干预执法办案。

4.退休法官和其他干警因个人不当言行对法官职业形象和公正司法造成不良影响。

5.退休法官和其他干警违规为案件出具各类专家意见。

二、受理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27-2907211(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邮政地址: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勤德路,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主要受理反映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职、退休法官及其他干警为案件出具专家意见问题”的线索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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