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里,有那么一抹蓝,犹如一条丝线,穿梭于法官之间,服务于审判之列。在肃穆的法庭里,有那么一抹蓝,他们传递着证据,维护着庭审的安全,把国家法律点缀的更加庄严。在法院的执行现场,有那么一抹蓝,他们干练、专业且勇敢,诠释着法律的神圣光辉,让罪恶心惊胆寒。在每一朵正义之花开放时,有那么一抹蓝,纷纷化作绿叶,衬托着花朵更加娇艳。当案结事了时,你却找寻不到那抹蓝,只依稀记得警徽闪闪,丹心一片。
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讲这一抹蓝的故事,故事的主角,就是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赵剑虹。
还记得那时2017年7月的一天,一次群体上访事件。上访人为了扩大影响,给案件造势,纠集了30多人,驾驶两辆水泥搅拌车和一台大型吊车,在法院东门外悬挂巨型条幅,高呼口号,严重干扰法院的正常办公秩序。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指挥中心报告后,赵剑虹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带领应急分队赶到了现场。面对一群情绪激动、气焰嚣张的上访人员,他积极稳定上访群众的情绪,疏散无关人员。在多次劝解无效的情况下,他当机立断,下令拆除示威条幅,并要求上访群众选出代表与主审法官进行对话。在拆除条幅过程中,现场上访群众不断采取撕、扯、拉、拽等方式围攻阻挡执法,致使该同志与多名警员受伤,尽管如此,他们始终坚持文明执法,强忍伤痛,迅速清除了悬挂的巨型条幅。在强大的震慑之下,闹访群众最终听从劝导,选派代表,向办案法官反应具体情况,至此,一场严重的闹访事件得以平息。
从事司法警察工作多年来,他受到过威胁,也遭到过辱骂甚至殴打,多少次衣服被撕破,多少次皮肉被抓伤,但他没有退缩,始终站在执法的最前沿。“当遇到困难与危险时,站在最前面的就应该是我们司法警察”,这是他的自我定位。2015年的一天,赵剑虹在亲自带队的日常巡逻时,几名老人在立案大厅里大声吵闹,并辱骂了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见此情形,他立即上前劝阻,不成想被一名身体健硕的老人狠狠地拽住了胸前的领带,连推在搡,瞬时间,他呼吸急促、被勒的喘不上气,只能奋力挣扎,他没有抽出警棍进行反应、也没有展示拳脚,因为他知道面前的不是犯罪分子,而是上了年纪的几个老人,自己稍有不慎就会伤到他们,在旁边几名同事的帮助下,他最终得以解脱。缓了一缓,他对那名老人说道,“按照法律规定,你们严重干扰了法院的办公秩序,并威胁、辱骂、殴打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我们可以依法对您们采取强制措施,但是看在您一大把年纪的份上,可能也有一肚子的委屈,有什么事你就跟我讲讲,我在给你向上反映”。诚恳的态度深深感染了老人,也认识到了自己做的有些过分,赶紧表达了歉意,一场气势汹汹、剑拔弩张的闹访事件,就这样被他的真诚化解了。
2015年7月,刑事庭决定公开审理原市某局局长齐某一案,在接到长途押解的任务后,赵剑虹同志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并亲自带队押解。在异地看守所办理提押手续后,他发现齐某神情紧张,情绪激动,为避免发生不测,他亲自坐在囚笼内和他聊起了家常,做起了思想工作,极力化解其内心的焦虑和不安,分散注意力,最后在他的劝说下,齐某丢掉了幻想,放弃了大闹一场、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心平气和的参加了庭审,认罪服判。
刑事案件开庭,一些在押的被告人家属或朋友总想趁此机会见见被告人,表达下心情。于是说情的、拿东西、拿钱的接踵而来。但是都被他一一拒绝,在他的心中清楚的知道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维护审判执行秩序、保护司法公正的,并不是用来为个人谋私利的。因此,面对诱惑,他不为所动,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为全体法警强化廉洁意识作出了表率,也带出了一支廉洁奉公的司法警察队伍。
铁打的汉子也耐不住常年高强度的警务工作,在2018年底的例行体检中,他被诊断患上了甲状腺恶性肿瘤,半年之中经历了两次大手术,身体备受摧残,体质明显下降。人们发现,每次手术过后,只要一恢复了体力,他就又回到了工作岗位,依然参与指挥两级法院的重大刑事庭审警务保障任务、安保执勤工作,积极撰写警务指挥系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规划,推动全市两级法院警务指挥一体化信息化建设,尽职尽责、工作如初。大家劝他让他回家休息,每次他都乐呵呵的拒绝,他说,“这里的工作岗位就是我的治愈良药,同志们就是我的开心果,有了你们在我身边我的病才好的更快”。就是这样一个“皮实”的始终充满着正能量的人,不断感染感动着他身边工作着的每一个人。
多年来,赵剑虹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庄严使命,认真履行司法警察光荣职责,紧紧围绕着服务保障人民法院中心工作,兢兢业业、扎扎实实的干好本职工作。在多次重大刑事庭审警务保障以及涉诉涉法应急处置过程中,均能做到靠前指挥、沉着冷静、缜密安排、敢于担当,成功处置了多起闹访、缠访、集体访的突发事件,化解了警务保障工作中的隐患险情,出色地完成了警务保障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和赞誉。他固守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用行动深刻诠释着那份为民情节,他将心底的那份真情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司法警察工作的闪光足迹。他本人多次被评为院机关先进个人,2016年度被辽宁省公安厅评为“辽宁省企业事业单位安保工作个人二等功”;2017年被市法院评授“个人三等功”;2018年被辽宁省委政法委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优秀政法干警”;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被辽宁省公安厅评为“辽宁省企业事业单位安保工作个人一等功”。其所在部门2016年被辽宁省公安厅评为“辽宁省企业事业单位安保工作集体三等功”;2018年被辽宁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该同志从警二十年来, 从一名普通的司法警察成长为支队长,病魔不夺其志,岁月不改其心,赵剑虹坚守着平凡忙碌的岗位,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不懈的奋斗精神,脚踏实地的把每件平凡的小事做得出彩,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创造了不平凡的成就,真实的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如今,他仍在征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