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步地成长,一步步历练,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这是盘山法院沙岭人民法庭副庭长苗长阔的24年司法工作之路。参加审判工作以来他审理了几千件不同类别的民事案件,他所办案件,无一件引起矛盾激化,无一件被认定为错案,真正做到事实清、证据明、裁判公、人心服,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誉及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政法委、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辽宁省优秀法官、辽宁省雷锋式政法干警、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先进个人,2011年被辽宁省总工会等七个部门聘为辽宁省 “万名模范进校园”活动中小学“德育副校长”,2020年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政治坚定,勤奋好学
人民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这不仅是一种光荣,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多年来,苗长阔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不断提高审判业务能力和司法服务能力,始终坚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
他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用党的新时期的理论武装头脑,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基础,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重大决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思想进步,具有牢固的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
不忘初心,司法为民
作为一名法庭副庭长,他奋战在审判第一线,从不抱怨和计较个人得失,再苦再累也毫无怨言,凭着默默奉献、执着坚定的拼劲,他成为全院办案多、结案快、调解率高的法官。办好案是他的原则,不论当事人身份如何、诉讼标的大小、案情难易程度,他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他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积极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竭力化解决矛盾,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苗长阔同志始终都坚持端正的工作态度,爱岗敬业,充分发挥一颗不生锈的螺丝钉精神,钉在哪里都尽力发挥自己的才干,展现了新时期法院人的良好风采。
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户籍所在地位于沙岭法庭管辖区,但被告已离开户籍所在地十六年之久,电话联系无果后,苗长阔同志多次前往派出所、村委会,但均被告知无法联系到被告。面对挫折他并未放弃,通过多次的实地探访,终于得知被告现居鞍山,为鞍钢下属单位负责空调维修工作,又经多方联系终于找到被告人,后经多次开展工作,终于圆满解决了这起案件。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送达难,是所有基层法院共同面临的一个难题,这也是身处农村的一线办案人员必须正视的问题,而正是苗长阔同志这种知难而上、忘我工作的精神,影响了每一个当事人,其承办案件的当事人,均服判并主动履行义务,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
为了维护群众利益,他一直都在奔波着、忙碌着。只因他刚步入法院大门时,带领他的庭长——一位在基层法庭法官岗位工作多年的老法官告诉他:“法律专业知识很重要,但是要牢记不能机械的适用法律,法律人要有良知。对于诉讼案件,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事,判决易写,心结难结。法律的规定、法律的条文是冰冷的,可是我们司法是有温度的。”因此,要学会与当事人沟通,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成为了他为民解忧的工作信条。
爱岗敬业,无怨无悔
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除耐心的接待来访人员,答疑解惑外,还多措并举,为老百姓做实事:
因沙岭法庭辖区的古城子镇地处偏远地区,交通极其不便。村民要打官司往往需要倒几次车。为了方便诉讼,他所在的沙岭法庭在古城子镇设立了巡回法庭,不定期到巡回法庭就地审理案件。在巡回法庭处理的案件中,他成功调解村民拖欠水费的案子曾经轰动一时。
古城子镇是一个以水田为主的农业镇,是全县农业用水大户。近年来,部分村民因计划生育、土地纠纷等原因与村委会发生矛盾,部分村民以供水质量不合格当借口拒交水费,借此来发泄不满情绪。在几个村民的煽动下,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不交水费。据不完全统计,古城子镇辖区内5000多承包经营户,水费的收缴率只能达到30%,几年下来古城子镇的13个村子所欠水费达数百万元。
接到案子,苗长阔进行深入走访,到田间地头了解情况。经过几次的走访,锁定了几户曾经带头拒交水费的农户作为突破口展开工作。夹信子村村民林某承包了20多亩地耕种,每年水费将近千元,在村里他租种的土地最多,也是第一个带头不交水费。摸清了情况,苗长阔决定先拿下这块“硬骨头”。
从沙岭到夹信子村最近的一条路也有20多公里,还是土路。6月份正是农忙时节,这时候想找人只能是中午或者晚上,其余时间村民都在地里干活。为了能够圆满解决问题,苗长阔顶着火辣的太阳先后5次到达夹信子村林某的家中进行调解工作。有一次,林某正在家招待远方亲戚,见苗长阔进来脸色就有点难看,借着点酒劲抄起杀猪刀威胁道,你敢提水费的事我就给你撂这儿。而苗长阔并不为其所动,当着林某远方亲戚的面把来意说明,同时警告林某将会追究其拒交水费和威胁法官的法律责任。事后林某自知理亏,上门给苗长阔承认错误,拍着胸脯保证明天就把水费都补齐,并且以后会按时缴纳。在他的影响下夹信子村欠水费的村民纷纷补齐了水费。正是这种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大部分欠水案件都以调、撤结案,直接或间接收回水费300多万元。
苗长阔的巡回法庭办案不仅仅局限于巡回法庭内,农忙季节更是深入到田间地头。在审理吴家乡的方某诉吴某的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中,由于正是插秧季节,被告没有时间到法庭应诉,于是他亲自到吴某的水田地上。当时吴某夫妇二人正在田里插秧,说明来意后,吴某夫妇被深深感动,很快案件顺利被调解结案。
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苗长阔同志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廉洁自律,能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及其他廉政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以政治坚定立德、以廉洁从政立身、以爱民为民立本,坚持请吃不到,送礼不要,是一名优秀的法官。近几年来无违法违纪情况。
多年来,苗长阔同志始终扎根基层,面对同期多人的调离升迁,没有怨言,默默无闻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始终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要求,严肃执法,秉公办案,情系百姓,无私奉献,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时时处处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让人民满意。历年来,所办案件,无一件引起矛盾激化,无一件被认定为错案,真正做到事实清、证据明、裁判公、人心服,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普遍赞誉及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他用善良之心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用朴实的言行感化每一位当事人,用实际行动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面对老百姓的感谢,他说的最多的句话是:“这是我的工作,这是我应该做的”。
进法院二十四年来,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工作,他始终做到严于律己、坚守底线。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他时刻要求自己依法依规办理,严把程序关,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人民和法律的检验,坚决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有些当事人托熟人找到他,要求给予方便,他都坚决予以回绝。
他信奉“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生活严谨,不浮躁,不虚荣,以平凡、朴实的形象赢得了领导的赞扬、同事的好评和当事人的尊重,在他身上集中展现了新时代法官良好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