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辖区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执行工作,3月30日下午,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本院三楼审委会办公室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部署会。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德新,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洪亭(主持执行局全面工作),各基层法院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执行局长、执行局内部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高德新同志主持。
会上,刘洪亭同志宣读了2020年全年考核数据、2021年1、2月份考核数据分析并针对涉农民工案件和案款清理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基层法院结合各自实际,汇报了2021年执行工作计划和目标。高德新同志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要点、2021年基层法院执行质效考评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严峻形势,提升执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增强执行力量,提升执行能力;三是要加强管理,提升执行质效。
会上,李晓林同志详细询问了各基层院执行力量配备、执行立结案数量以及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结合盘锦实际分析了当前执行工作态势,并就如何提升执行质效,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六点意见。一是要规范立案。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情形;二是执行工作要创一流,着力化解积案问题;三是要加强学习。通过以老带新、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措施途径,提升执行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和水平;四是要养成好习惯。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队伍新鲜血液多、起点好,要保持好这种良好的廉洁状态,全身心投入到执行工作;五是做好涉金融、涉农民工等重点执行工作。全市两级法院执行人员要针对这些案件做好调研工作,了解各方当事人的意愿以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六是要严格对照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考核办法,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确保各项指标稳步提升。
盘锦两级法院执行局,将结合此次执行工作部署会的要求,保持优势,补足短板,努力提升执行质效,不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为盘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