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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执行促和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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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钱青华 刘思琪  发布时间:2021-03-17 18:47:38 打印 字号: | |

    2021年3月8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标的为5万元的案件,既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同时也为企业的“复活”发展留出时间,留出资金。

申请执行人王某承包经营被执行人兴隆台区某度假城的助浴部,在签署承包合同的同时向度假城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后因被执行人违约双方解除合同关系,就是否退还履约保证金一事双方各执一词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兴隆台区某度假城退还申请执行人王某保证金5万元。

被执行人未按照要求返还申请执行人保证金,案件移交至执行局进行财产查控,通过线上查控和传统查控发现均无可被执行财产。案件承办法官数次电话与被执行人沟通,被执行人只是一味推脱,不肯正面答复,甚至一度失联。

在执行此案的过程中,考虑到被执行人的性质系中小型民营企业,为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承办法官试图通过不断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从而促成双方和解。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合理控制执行成本,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切实提高执行质效,减轻执行当事人的负担。另一方面,可以在不影响债权实现或者不构成财产价值严重贬损前提下,充分发挥其效用或保值增值功能,提高债务人生存及履行债务能力。通过承办法官的再三努力,被执行人愿意与承办法官见面沟通,承办法官放弃了“三八妇女节”假期带领团队火速赶往被执行人处,经过耐心释法析理,被执行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兴隆台区法院报送
责任编辑:盘锦中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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