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法院干警准确掌握《民法典》相关民事司法解释内容,提升审判能力和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1月5日,盘锦中院组织召开审委会,传达学习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盘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审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由王丹法官对民法典部分新增、变动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及交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锦丽对《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试行)》和《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详细内容进行了解读及交流。通过此次学习交流,与会人员更深刻地了解到了此次民法典司法解释的内容及精神,将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不断更新审判观念,提升审判水平,促进审判实务工作提质增效。
李晓林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审判工作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学习全国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会议精神,特别是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学以致用、学用贯通;三是切实履职尽责,疫情背景下要完成好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不简单办案、机械办案;四是切实强化担当,加强队伍建设,做到堂堂正正,弘扬正气。争当行家里手,做到定纷止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