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本院动态
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1-18 14:57:31 打印 字号: | |


2020年12月26日,伴随着凛冽的寒风,盘锦中院执行局收到一份特殊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两面锦旗。经了解,锦旗赠送者是2020年2月份执行局执结的一起案件中的当事人刘女士,刘女士时常回忆起当时执行款的及时发放帮助她渡过难关,为了表示感谢,近日特意分别向盘锦中院执行局和执行工作人员邮寄两面锦旗。

2019年5月,刘女士与谢某因租赁合同纠纷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生效后,谢某却迟迟不愿履行。2020年2月,身在外地的刘女士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了电话联系,申请强制执行。当时新冠疫情形势非常严峻,另一名当事人谢某也身在外地,但疫情并没有阻挡执行局工作人员的办案脚步,及时了解情况后,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快递等方式收取当事人立案材料。立案后,执行工作人员立即通过电话、网络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谢某,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可能面临的限制消费、失信惩戒等严重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谢某财产信息,冻结其名下相关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最终,在执行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下,主动向法院缴纳了案款。案款到账后,工作人员立即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将案款发放给刘女士。在整个执行过程中,盘锦中院执行局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办案”,充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盘锦中院始终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把善意文明执行作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把强制力聚焦到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打击和惩处上来,最大限度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宣教科
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