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盘锦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带队,深入辖区4个基层法院调研指导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调研期间,李晓林院长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基层法院关于“提升年”、“双激励”、“一站式多元解纷”、涉企案件排查、典型案例报送以及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措和经验等重点工作汇报,与座谈人员现场互动,交流想法经验,市中院调研组结合实际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晓林对各基层法院的工作成绩给予肯定,对基层干警的辛苦付出表示赞赏。针对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问题,他指出案多人少矛盾不仅仅在我们地区存在,针对这一问题,既要靠优化审判人力资源配置来解决,更要靠改革的办法、靠信息化手段来破解。要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大力推广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适用,让简单案件得到快速办理。要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人民调解、街道社区的衔接,引导矛盾纠纷化解在法院之外,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要向智能化、信息化要效益,大力推广裁判文书智能生成、类案推送、电子送达等应用,最大限度将法官精力从简单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不断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对于下一步工作,李晓林院长要求进一步探索法院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新方法、新举措,依法公正高效处理涉企纠纷,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全市两级法院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11月28日省法院召开的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视频调度会议,要坚决落实张学群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充分认识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内在要求,充分认识到法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使命,充分认识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与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与队伍建设密切相关,把发挥司法职能促进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结合点找得再准一点、做得再实一些,把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发挥得更充分一些,加快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以提升效率为基础,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实行计划结案、均衡结案,压缩案件结案天数,加大破产重整和解力度,及时出台相关审判指引,做好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提升法院的社会认可度和司法公信力。要落实“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认真研判,特别是对涉企案件数量、涉企案件办理质量和用时等情况,要心中有数、烂熟于胸,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查找短板和不足,有的放矢,靶向施策,精准发力。要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以优良的司法作风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以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为抓手大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认可度和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诉讼窗口服务,畅通接待、沟通和反映问题的渠道,坚决解决拖延办案问题,确保案件质效。三是坚持能动司法,推进营商环境社会治理。要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送法律、送服务”活动,引导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推动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法律风险提示、司法建议等机制的作用,帮助和支持企业有效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抵抗风险的能力。要健全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畅通与民营企业等经济实体的联系渠道,汇聚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