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传达贯彻张国清书记批示精神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调度会议精神,12月3日,市法院举行法治营商环境经验交流会,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采取的有效举措及工作亮点,并就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工作计划。
李晓林强调,全市法院务必要高度重视,自觉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同时提出五点要求:一、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一些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张国清书记与省院张学群院长重要讲话上来,对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进行再认识、再强化、再深化,做到思想上真正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措施上切实管用、效果上充分保障,把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新的高度,新的境界;二、准确把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长期性。要清醒认识到法治环境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特别是在当前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动灾后重建、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紧要关头,更需要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开展,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来盘锦投资,推动盘锦经济再出发;三、切实发挥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示范性。要把“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法院形象”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担负起优化盘锦营商环境排头兵、主力军的责任,争做全省法院的“领头羊”,为推动盘锦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法治“温度”;四、持续提升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举措的创新性。在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中,要高度注重方式方法创新,针对于盘锦地区经济情况做好涉企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梳理和整改审判、执行环节的差距短板,带动整体工作提质增效;五、着力提高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效性。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在涉企纠纷的解决上,要切实转变观念,努力采取多元化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协商和解、共度难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诉讼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