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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诉服中心“6+1”工程努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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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亚南  发布时间:2020-12-01 16:31:29 打印 字号: | |


盘锦中院党组迅速贯彻落实11月28日省法院视频会议精神和张学群院长的重要讲话内容,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法院形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利用周末时间,完善诉服中心“6+1”工程(即一个院领导接待室、一个执行局长接待室、一个信访接待室、一个法律释明判后答疑室、一个涉市场主体案件接待室、一个专业调解室和一个涉企诉讼专门窗口),切实把窗口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精做优。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为市场主体服务的专门窗口,建立“绿色通道”,放开接收人民群众特别是市场主体的反映和投诉。

在诉讼服务中心专设法官会见涉市场主体案件当事人的场所,无特殊情况必须安排接待。

在诉讼服务中心专设法律释明、判后答疑场所,由分管领导、承办法官负责解疑,必要时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参加。

专设院长包括副院长等领导接待会见涉案市场主体负责人场所,着眼于倾听诉求,帮助解决问题。

继续坚持执行局长等窗口接待当事人制度。

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着眼解决信访问题,坚持领导接访、带案下访。

张学群院长强调:窗口服务是先导性、基础性、前端性的工作,关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第一感受、第一印象、第一效果。盘锦两级法院要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体系2.0版建设,秉承“为民、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宗旨,打造诉讼服务大厅、网上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厅网线”一体的立体多元诉讼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办通、一网办通、一号办通、一次办通的“一站式”服务。


 
责任编辑: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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